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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(桃空職工)昨日舉行第 14 次團體協商會議,桃空職工提出年假 123 天、日支費漲為 150 元等訴求,但最後雙方並未能取得共識。至於上次會議討論的保障每月飛行時數為 60 小時、特休核給 2 小時飛行津貼等議題,則因時間因素未能討論。 在年度休假 123 天上,長榮航空提出,目前空服員年休除在台灣原有的 116 天休假日外,再加計現行於外站期間未提供勞務之完整日曆天,這些現有的實際休息日加起來已超過現行勞基法規定之 116 天,惟桃空職工認為未優於勞基法,無法接受。 日支費調整上,長榮航空認為日支費屬於費用補貼之性質,經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頒布之「中央機關各機關派赴國外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」,以及國際間主要航空公司之日支費用,現行每小時新台幣 90 元之日支費,不亞於相關參考指標之水準,已屬合理,未來將參照國際物價行車紀錄器指數酌情調整。

俗話說:"日行千里,夜走八百"說的是能這樣趕路的馬,必定是寶馬。看來,就連寶馬,晚上趕路的效果也不如白天。究其原因,夜間光線不好,危險性也大。夜間行車紀錄器也是一樣,對於駕駛者來說,晚上因為光線問題,有一些盲點,會給駕駛帶來一些困難,因此掌握在夜晚行駛的技巧就很重要。一般來說,天一黑隨著路燈的開啟就要主動打開燈光。沒有路燈的地方,要根據車速和視距盡量早開燈。開燈不僅僅是為了照明看清前面的路況,更重要的是要讓其他的車輛、騎車人和行人都能夠觀察到你的車。只要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,在鄉村道路、沒有路燈的街道等照明不好的地點盡量使用遠光燈,以提高視覺距離。對面有來車時,要及時把燈光換成近光,不要使對面的駕駛目眩。在照明好的地方使用近光,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借助路燈,把觀察視野擴大到前照燈燈光以外的區域。此外,車內燈盡量不要打開,避免使已經適應黑暗環境的視力突然下降,因此,夜間行車紀錄器善行車紀錄器用燈光就顯得更重要了。特別是午夜以後行車,駕駛最容易疲勞瞌睡,可以用改變遠、近燈光的辦法,一方面提醒其他車輛的注意,另一方面也有助於減輕視覺疲勞。太疲勞時,應立即選擇一處安全可靠的路段或地點稍作休息,不要強行趕夜路,待精神恢復後再繼續開車行駛。在夜間行車紀錄時,要對車輛本身的異常特別注意,如汽油味、機油味、橡膠味及其它各種特殊氣味,因為這些往往是漏油、漏水及電器設備損壞等故障的反應,一旦發現要及時採取措施加以排除。

桃空職工回應,日支費是經常性給予,屬於薪資的一部分。在 2016 年因華航罷工影響從 60 元調整為 90 元以前,將近 20 年沒有調整,如果要依照物價指數調整,也應該先將長榮空服員的外站津貼,比照華航調整為 150 元。然而資方堅持日支費只是補貼,雙方共識差距過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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